

2019-06-17 16:49 | 达峰网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国各地都在凝心聚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懈奋斗,然而扶贫领域的某些“硕鼠”竟然节流扶贫资金、骗取国家扶贫款,实在是胆大妄为,必须严惩。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一批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
天津市公布5起典型案例
天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助困专项巡视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1月至5月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124起,处理158人,党纪政务处分105人,68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长张屯村村委会原委员、会计许淑敏骗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救助金问题。
2011年4月,许淑敏利用协助唐官屯镇民政办开展长张屯村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隐瞒个人真实家庭收入,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以其丈夫名义申报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救助金,于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共计领取4.0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支出。2019年1月,许淑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霍庄子村原党委书记霍华安、村委会原主任霍顺生违规挪用五保户补贴款等问题。
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间,霍华安、霍顺生指使他人将本村4名五保户补贴款共计9.8万余元,从村委会代为保管的存折中取出,用于其他村务支出。二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霍华安、霍顺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天津市宁河区东棘坨镇马辛村原党支部书记伍顺来违规申报危房改造并获取国家补贴款问题。
2014年,因自家房屋不符合《农村老旧危陋住房改造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一户一宅”危房改造政策,伍顺来借其妻子名义违规申报了危房改造,共获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款2.2万元。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在接受宁河区纪委调查期间,伍顺来与他人串供,向调查人员提供虚假情况,严重干扰纪律审查工作。2018年6月,伍顺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